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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费用断缴后如何再参保?官方解读(2)

断缴后再参保固定等待期为3个月,允许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

问:待遇等待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指导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考虑到参保人实际情况,指导意见还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6个月。等待期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以湖南省的规定为例,假如一个人连续6年未参保,再次参保的待遇等待期计算如下:3个月固定等待期+变动等待期(断缴年份-1)=8个月,即再次参保后,需等8个月才能享受报销待遇。当然,这个人可通过缴费来修复变动等待期,若缴纳2年的费用,则等待期缩短为6个月。但由于他连续断缴超过4年,即便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加起来最少也要6个月。

问:为什么不允许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

答:如果可以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就相当于允许生病后再缴费,缴费后马上享受待遇。这样会增加选择性参保风险,让选择参保的群众利用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信息优势,享受别人缴费对自己的贡献,对正常连续参保人员来说非常不公平。

2025年前未参保不受影响,为保障待遇享受要按期及时参保

问:政策出台后,2025年以前没参保的群众是否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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