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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医保的“天价药” 进不了医院(7)

像是一场对弈,每次院方提出新问题,陈竹就要继续研究政策和沟通。他开始了在县医院和县医保局之间的来回奔走。去的次数多了,他和县医保局的工作人员成了“老熟人”,有时,他在医保局的办公室一待就是一上午,和工作人员沟通“双通道”和国谈药落地的相关政策。但县医保局不是县医院的主管单位,没有权力要求医院必须接诊,工作人员告诉陈竹,他们只能尽力帮他沟通。

这期间,县医院曾提出让陈竹的母亲通过“双通道”政策,用“外购药”的方式在别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店买药,再回到县医院用药。但问题是,如果在省里拿药,母亲还是无法享受县里更优惠的报销政策。

一家三个病人,陈竹必须找到最经济的用药方式。

看得见的政策,用不到的药

病友的顾虑是相似的,几位法布雷病患者反映,他们通过“双通道”在院外购药的过程中,会遇到距离远、手续繁琐、报销比例低等问题。

今年1月,李枞确诊法布雷病。为了用上瑞普佳,他去问过合肥市的几家大医院,但没有一家医院引进这个药。李枞说,他向合肥市卫健委反映用不上药的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合肥没有诊疗该疾病的医院”。

两个月后,李枞在合肥一家三甲医院通过“双通道”,用“外购药”的方式用上了药。走“双通道”外购药要经过几道“关卡”:第一天先去门诊找医生开处方,再去药剂科开证明,证明医院没有瑞普佳,第二天到医院医保办盖章,再去定点药店买药,最后回到医院治疗。

根据合肥市医保局、卫健委发布的落实国谈药“双通道”的相关文件,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买谈判药品,需要进行备案。参保人员将《备案表》和外购处方报送医疗机构医保办。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确认,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这种情况下,外购药品的费用可单列预算,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总额,报销比例参照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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