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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2025年每个居民都拥有电子健康码(2)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快补齐基层医疗信息化短板,融通汇聚县域内数据,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强化基层信息化便民服务。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安全有序向个人开放,经授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查询和健康咨询,探索向居民提供健康画像,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建立个人健康管理便民惠民服务门户,开设线上线下一体化慢病门诊,提供就诊全流程服务,加强诊后跟踪随访、双向转诊等服务。聚焦重点人群,提供线上随访、复检预约等数字化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智能化设备终端及可穿戴设备,自动采集健康数据信息,减少手工填报和纸质报表,推动基层报表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抓取自动生成,逐步实现基层数据采集只录一次,提供数字化签约、在线续方等线上健康管理,切实为基层减负。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医患在线交流,密切医患关系。

强化基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依托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实体或虚拟方式搭建县域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加快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提档升级,推动基层数据上云。基于县域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数据中心,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载体,围绕居民服务需求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场景,搭建区域数字家医服务平台。支撑整合式医疗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加强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在基层的推广应用,整合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运营管理、报表统计分析及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不同层级之间的数据互通共享。推广智能化健康管理设施,方便边远地区、卫生资源薄弱地区的患者就近自助就诊取药。

强化基层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一体化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开展分级应用,动态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服务、运行等基本情况,实现基层医疗行为、医疗质量和经费使用等动态监管及药械全过程追溯管理。实施基层卫生健康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推动机构绩效考核自动化、日常化。开展区域健康数据监测、患者疾病谱与就诊流向分析,提升基层卫生治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在省级统筹下将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管理平台与县域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对接联通,建立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的共享回流机制。

官方:2025年每个居民都拥有电子健康码

(七)强化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分析应用体系

坚持依法统计、应用导向、质量优先、创新发展,健全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体系,强化信息化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数据共享应用、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等方面的作用,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决策支撑。

持续完善统计调查体系。推动统计工作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统计领域从医疗卫生扩展至健康服务,逐步构建涵盖卫生健康资源、医疗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安全、居民健康水平、健康影响因素、行业综合治理、健康产业发展等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体系,建立贯穿预防、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环节的居民健康统计信息闭环。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国家卫生健康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统筹相关数据资源,开展“一老一小”、健康预期寿命测算等常态化统计分析应用。依法制(修)订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实施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动态调整的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推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加强生育和人口形势监测研判,加快建立健康服务业和健康产业核算机制,完善全国卫生服务统计调查及居民卫生服务监测、全民健康信息化统计调查与应用评价。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范要求,完善统计数据标准制度,规范统计数据形成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推动统计数据采集方式转变,增加从业务系统中直接获取统计数据的比重,提高数据准确性、时效性。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明晰的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反馈机制,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式,整合统计数据资源,加强分析应用,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推动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控制。

强化统计数据共享应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整合业务重叠、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各相关部门统计调查数据,最大限度发挥统计数据分析价值。建立完善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发布机制,通过相关渠道向机构和社会公众开通查询功能,及时高效发布统计信息。制定统计信息共享管理服务规范,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统计信息共享、交换和应用研究。推进统计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建立与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第三方智库的合作机制,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统计调查大数据融合应用,发挥行为分析、态势感知、预测预报、政策评价与模拟等方面辅助决策作用。

全面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卫生健康统计监督体系。督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统计监督中的作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稳定统计调查队伍,增强卫生健康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及统计技术支撑机构的专业力量,为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供基础条件保障。

(八)夯实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度,围绕网络与数据安全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加强教育培训和宣贯,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综合防范体系。

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密码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及配套标准规范要求,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监管权和行政执法权。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商用密码应用等基础安全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为重点,落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备相关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要求。研究制定卫生健康信息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合理使用数据提供合规指南,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强化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完善行业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监测、检查和通报机制,增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制防、时防相关制度和措施,全面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探索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试点示范,提升供应链安全管理能力。

构建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可信体系。建设一批医疗卫生机构商用密码应用示范,全面推广商用密码应用,完善卫生健康行业商用密码应用体系。建设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患者可信数字身份管理系统,实现医患可信身份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证访问、处理数据的用户身份真实,确保网络行为可管、可控、可溯源。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实现电子认证服务跨区域互信互认。

官方:2025年每个居民都拥有电子健康码

四、优先行动

遵循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律,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不断夯实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优先开展一批行动,着力在信息互通共享、健康中国建设、重点人群智能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向数字健康跃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

以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为抓手,建立居民以身份证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的唯一主索引,推动“一码通用”。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基于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省级影像云存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检查检验数据智能、高效、融合、经济的存储和传输。国家和省级建设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索引库,地市级及县级建成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相衔接的全量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库,依托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保障网络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推进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跨省查询。通过移动端应用,各省实现向本人提供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查询服务。

(二)健康中国建设(行动)支撑行动

健全健康中国行动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构建全面覆盖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国行动主要指标的健康中国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以数字赋能为抓手,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行动)监测评估、考核信息系统与全国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建共享,增强数据时效性。完善健康中国监测考核和决策分析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探索建立健康中国行动综合指数和分类指数,及时掌握健康中国建设(行动)实施进度和成效,提升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效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探索建立健康科普数据平台,满足全生命周期不同人群对不同健康科普的需求。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运用新媒体,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

(三)智慧医院建设示范行动

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于医院信息平台整合医院内部信息系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推进医疗数据统一管理,加快临床诊疗无纸化进程。鼓励应用临床诊疗辅助决策系统优化医疗服务场景。优化门急诊就医流程,推进院前与院内急救无缝衔接。支持各地探索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入口。推动提升中医医院智慧化水平,鼓励智慧中药房建设,提高中医药数字便民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拓展智慧管理创新应用,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效率,支持医疗、服务、管理、科研一体化监管。

(四)重点人群智能服务行动

以社区与家庭为基础,搭建医养康养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构建医防融合体系,强化数字医养康养服务应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优化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人口统筹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全国托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数据统一接入,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统一监管,不断推进云上妇幼、智慧养老与智慧托育服务,建设可视化风险地图,强化重点人群和场所监测。完善全国一体化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应用,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横向联通、上下联动和动态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与智能决策的支撑能力。

(五)药品供应保障智慧监测应对行动

实施国家药品供应保障与使用评价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完善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国家和省两级药品使用监测系统,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加强医疗机构药品智能化监测及数据采集能力,推动实现全国二三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和80%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覆盖的总体目标。优化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系统建设,有效提升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对处置的综合能力,不断健全短缺药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以基本药物、急(抢)救药和儿童、老年人、罕见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用药为重点,健全药品供求大数据监测系统,不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药物政策辅助决策系统,实现药品应用编码(YPID)标准的全面推广应用和多码联动,提升药政治理数字化水平。

(六)数字公卫能力提升行动

统筹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联通,提高监测预警、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和辅助决策的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辅助决策体系,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和精准防控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业务信息系统的高效对接与数据共享,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相关标准,提高医防信息融合水平。运用数字技术建设“智慧食安”,实现风险动态可视化,支撑风险预警、趋势研判和科学决策,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依据全国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时空分布及变化规律,绘制主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地图,强化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惠民服务。加强健康码标准规范使用,强化赋码和转码规则规范实施,推进互通互认、一码通行。以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智卫监”,实现风险可预警、数据可分析、监管可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七)“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

统筹建设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加强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医药业务平台应用与完善,强化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优化升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扩大联通范围,推进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深化数字中医药体系。鼓励地方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构建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推动一体化共享、一站式结算等数字化便民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研发应用名老中医传承、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等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信息系统。

(八)数据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核心数据管控,加强重要数据保护,规范一般数据管理。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数据违规出境。建设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丰富技术检查监测手段,组建行业专门技术支撑机构,落实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开展行业网络安全比武竞赛、攻防演练,提升行业实战对抗能力,加强行业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推动分布式存储、多方安全计算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安全防护。做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重点保护大规模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加强知识普及和法规宣贯,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人员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坚持党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信息化发展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和统筹协调作用,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其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和列入各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构建数据资源一体化统筹管理体系,协调推进各项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优先行动。

(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政策体系

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化制度建设,制定与发展相匹配的医学伦理、数据确权、数据交易、网络安全等规章制度,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适应卫生健康信息化行业特点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数据共享、安全保障等标准规范。强化执法监督与能力建设。各地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

注重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等机构在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中的智力支撑作用,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人才队伍培养体系。研究制定卫生健康信息化人员配备标准,突出加强数据分析、网络安全等技术人员配备。完善人才使用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层次信息化人员的岗位需求制定系列培训计划。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在前瞻性研究、信息化规划、重大项目论证、新技术应用等领域的智力支撑。鼓励各地探索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加强对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技术等新专业和交叉型人才建设,营造促进实用型人才与复合型人才协调发展的政策环境,为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严格监督评估,强化任务落实

支持将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中,将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的考评范围,与经费拨付、设备配置、绩效评价和人员考核相结合。要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信息化工程与重点任务的实施,分析研判风险,及时解决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适时发布年度发展报告,切实抓好规划落地落实。

(五)深化国际交流,实现共赢发展

坚持安全发展、协同共进的原则,参与全球数字健康国际合作,加强与多双边平台机制的对接,深化与国际组织、产业联盟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广数字健康相关技术、产品、标准、服务、规则和共识,注重对国际卫生健康信息化应用标准的跟踪、评估和转化,推动我国自主技术与全球同步发展,探索国际健康医疗发展合作新模式,不断提升我国全民健康信息化应用水平、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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