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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肿瘤患者人财两空源于医生牟利?(5)

7、其它种种现象不胜枚举,比如强行要求患者做术后不需要的热灌注化疗,给不需要的患者预防性注射长效升白针,等等。

医生这行确实不容易,工作辛苦,压力大,收入与付出往往不相称,但我认为这些绝不是作恶的理由。按照医疗原则和相关法律要求,执业医生不允许胡乱更改标准方案,给予患者尽可能正确的治疗不是医生对患者的恩赐,而是医生的责任和义务。仅仅因为患者和家属的医学知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和医疗官司维权不易,很多医生有不良医疗行为却不必承受后果,甚至毫无麻烦。这些医生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权力来伤害患者,显然是非常不对的行为。三甲医院的专科医生应该是最让患者信任和放心的,这也是作为医生的荣耀,但是很遗憾目前并没有成为现实。

第二部分:发生不良医疗行为的原因

(1)缺乏监管。这是最重要的原因,医生也是人,也会犯错。但有不少医生以“个体化治疗”为幌子,随意更改和制定治疗方案,美其名曰是为了提高疗效,实际却都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我们赫然发现,对这种行为目前竟然没有有效管制。如果没有监管,真的会有相当比例的医生把患者的治疗改得更贵更差,更有甚者,一些医生就是完全不顾患者死活,榨取最大利益,并且还不必因此受到惩罚。这就是医疗矛盾最深的根源之一。如果缺乏监管,有些医生必然会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患者的利益之上。

(2)部分医生的无知和贪婪。让人不敢置信的是,有的医生真的是为了钱可以置患者生命于不顾。有的时候是明知道更改患者的标准治疗方案是错的,但就是为了获取利益而进行更改,或让完全不需要治疗的肿瘤患者进行治疗,这类情况临床上屡见不鲜。

(3)患者作为弱势群体,往往只能选择相信医生而难以了解到治疗错误,甚至即使知道治疗错误却也无力反抗。给卫健委的投诉往往被打回医院自行处理,于是只能诉诸于法律,但是法律程序的复杂繁琐和高昂花费,往往使受到伤害的患者望而却步。一些收入本身偏低的患者,因病致贫,更加难以负担维权的高额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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