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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肾病的治疗方法(3)

(3)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用法及用量与非妊娠病人相同,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治疗。

(4)有明确记载过去曾接受充分治疗,现无复发,无再感染者,可不治疗。

6、胎传梅毒的治疗

(1)早期胎传梅毒:

①脑脊液异常者:APPG5万U/(kg·d),肌内注射,连续l0~14天;或水剂青霉素G5万U/(kg·d),分2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

②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5万U/kg,一次性肌内注射。有神经梅毒损害者不用。

③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④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剂量7.5~12.5mg/(kg·d),分4次口服,连用15天。禁用四环素。

(2)晚期胎传梅毒:

①APPG5万U/(kg·d),肌内注射,连续10天为一疗程。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

②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或四环素治疗,剂量7.5~12.5mg/(kg·d),分4次口服,连用30天。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7、梅毒肾病的治疗:参考其他肾病综合征,肾小球肾炎的治疗。

二、预后

在早期梅毒阶段,积极、规范、合理的治疗可完全阻滞病情进展,使患者痊愈,并可防止病变和临床症状进一步发展及恶化,保护人体重要器官免受侵害。若拖延至晚期,梅毒损害已经深入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可出现一些经药物治疗而不能完全修复的损伤,即使正规治疗也不能使疾病痊愈,从而遗留残疾或瘢痕形成,引起器官功能障碍。因此,早期梅毒可治愈,晚期便不能治愈。梅毒性肾病的预后与原发病的转归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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