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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发布(2)

为保障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顺利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和协同创新机制,分别按职责和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政策要求,推进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研发、注册、生产、使用、报销等配套政策衔接协同。例如,科技部门加大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科研扶持力度,引导提升我国儿童药品研发综合水平;工业信息化部门鼓励儿童药品相关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儿童药品产业发展;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的科研项目扶持和合理使用指导,优先考虑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障部门优先将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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