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源性光感性皮炎有哪些症状

一、光接触性皮炎

是在接触致病的光感物质后,局部皮肤经日光曝晒所引起的炎症反应,临床上可分为:

1、光毒性接触性皮炎:

是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光照射的局部皮肤呈光毒性反应,局部皮肤出现日晒伤样损害,自觉烧灼感和疼痛,沥青或焦油工人易见。

2、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有认为它是一种T细胞介导免疫过程,开始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晒的皮肤上发生延迟型丘疹,湿疹样损害,即类似非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但以后可在未被照射的部位也出现皮疹,呈光变态反应的表现。

二、光线性药疹

是因内用致病的光感性药品,同时皮肤遭受日晒后引起的炎症损害,影响皮损发生的因素很多,如与药品的性质,浓度,剂量,皮肤吸收光线的程度,曝晒时间,角质层的厚薄,黑素存在的多少和体质等均有关,临床上分为:

1、光毒性药疹:

是人们因患某种疾病应用过某些足量的光感性药品,同时皮肤遭受强烈日晒后,体内药品吸收一定波长紫外线,即药品成为光能的受体,从而引起光毒反应,其临床表现有红肿,固定疹,风团,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水疱,紫癜,扁平苔藓样皮疹,甲黑斑,色素沉着等,严重者有全身症状如发热,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常引起光毒性药疹的药品有磺胺,四环素族,利尿剂,补骨脂素等。

2、光变态反应性药疹:

一般认为它是由于一定波长的光线作用,使摄入体内的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发生光力学影响,与机体蛋白质相结合,形成完全抗原,在敏感者体内产生相应抗体,呈现延迟型变态反应,临床表现有湿疹样皮疹,风团,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炎,紫癜,皮肤出现青灰色,紫色色素沉着,血管炎或局限性皮痒症等,有时出现全身症状如头昏,发热,嗜睡,精神萎靡,甚至过敏性休克等,常引起光变态反应性药疹的药品有磺胺,抗生素,氯丙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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