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尖锐性湿疣的传染途径 通常的患病原因是什么

妊娠合并尖锐性湿疣的传染途径

1、妊娠合并尖锐湿疣怎么引起的

尖锐湿疣的发病与机体免疫状态关系密切。孕妇机体免疫功能受抑制,加之阴道分泌物增多和外阴部湿润、温暖,容易患尖锐湿疣。于妊娠期病灶增长快,分娩后缩小或自然消退。

2、妊娠合并尖锐湿疣的病灶特点

呈多发性鳞状上皮乳头状增生,质硬,突出于表皮,表面粗糙,有肉质蒂柄,多聚生成群,也可融合在一起形成丛状、乳头状生长,或呈鸡冠状、菜花状或桑椹状。妊娠期间的生殖道尖锐湿疣数目多,病灶大、多区域、多形态。

若作病理检查,光镜下见表皮细胞排列整齐,鳞状上皮呈乳头状增生,棘层细胞增生,有时显空泡形成,细胞变大,胞浆变淡,核大呈嗜碱性。病灶特征明显,容易确诊。

妊娠合并尖锐湿疣怎么引起的

3、妊娠期合并尖锐湿疣的处理办法

妊娠期合并尖锐湿疣忌用咪喹莫特、鬼臼毒素。由于妊娠期疣体易于增生,脆性增加,孕妇的尖锐湿疣在妊娠早期应尽早采用物理或手术治疗。虽然需要告知患尖锐湿疣的孕妇,HPV-6和HPV-11可引起婴幼儿的呼吸道乳头瘤病,患尖锐湿疣的妇女所生新生儿有发生该病的危险性,但如无其他原因,没有足够的理由并不应草率地建议患尖锐湿疣的孕妇终止妊娠,人流可增加患盆腔炎性疾病和HPV上行感染的危险性。

患尖锐湿疣的孕妇,在胎儿和胎盘完全成熟后,在羊膜未破前可考虑行剖宫产,产后的新生儿避免与HPV感染者接触;在临近分娩仍有皮损者,如阻塞产道,或阴道分娩会导致严重出血,最好在羊膜未破前行剖宫产;必要时需请妇产科和性病科专家联合会诊。产后约50%的患者尖锐湿疣可自行消退。

通常的患病原因是什么

妊娠合并尖锐湿疣是一种性传染疾病,是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仅次于淋病。孕期患上合并尖锐湿是极为可怕的,因为病情会迅速病情会迅速恶化,尤其在妊娠中期,容易形成弥漫性损害或较大尖锐湿疣损害,会导致尖锐湿疣堵塞阴道和尿道,进而引起细菌或真菌等感染的发生,甚至可引起胎膜早破,引起羊膜绒毛膜炎,会危及胎宝宝的生命。

妊娠合并尖锐湿疣病变部位以外阴部多见,宫颈次之,损害部位多,一般会有两个以上的部位感染此病,比没有怀孕的女性两个以上部位患此病的几率高出10%~15%。而且其病程短,病变发展迅速,大多数患孕妈妈可明显感觉到病灶的扩大及新病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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