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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新冠看病吃药咋报销?多地出台政策

感染新冠后,就诊费用医保怎么报?患者网上看病医保能报销吗?哪些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用药被临时纳入医保?

1月7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对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执行临时医保药品目录、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面对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近期已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相关医保政策,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费用负担。

明确新冠感染就诊医保报销比例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此次对新冠患者门诊、住院费用的相关医保政策进行了明确。其中,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具体规定由地方医保部门商财政部门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先行执行至3月31日。

据了解,安徽省2022年12月底出台临时性保障政策,明确参保人员在门急诊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可报销70%医药费,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各级医院乃至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新冠病毒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安徽省铜陵市市民田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她因新冠病毒感染到医院就诊。医生根据病情,为她开具了共540元的治疗药物,医保为其报销了378元。“看病的花销可以负担,我对接下来的身体恢复也有信心。”田女士说。

记者从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23年1月3日,全省新冠感染门诊医保系统已即时结算2.3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41万元,次均报销费用101元。

此外,福建省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局长黄长沙介绍,在门诊方面,晋江当地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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