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病 > 正文

放射病的西医治疗方法

放射病分为骨髓型放射病、肠型放射病及脑型放射病,具体如下:

一、骨髓型放射病的治疗

1、治疗原则

(1)以造血损伤为中心进行综合治疗

骨髓型放射病的主要矛盾是造血组织损伤,因此围绕这一中心,一方面要设法减轻和延缓造血器官损伤的发展,促进损伤的恢复;一方面要大力防治由造血损伤引起感染和出血等并发症,另外,由于放射病的损伤涉及全身各器官,所以仍以综合治疗为主,达到保持机体内环境的平衡,安全渡过极期。

(2)分度、分期治疗

各度放射病的治疗措施基本是一致的,但繁简有所差别,轻度放射病在平时可短期住院观察,对症治疗,战时对症处理,留队观察即可,中度以上放射病都需住院治疗,但中度的早期治疗可简化,重度和极重度不仅应立即住院治疗,而且要抓紧早期的预防性治疗措施,做到所谓“狠抓早期,主攻造血,着眼极期”,有利于提高治愈率,此外,还必须针对各期不同的矛盾进行治疗。

2、主要治疗措施

(1)早期给与抗放药

抗放药是指在照射前给药和照射后早期给药都可减轻放射病的一类药物,对中,重度放射病效果较好。

(2)改善微循环

照射后早期微循环障碍可加重组织细胞损伤,尤其是重度以上放射病更为明显,可于照射后最初3天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每天500~1000ml,加入适量地塞米松和复方丹参注射液,对改善微循环,增加组织血流量,减轻组织损伤有益。

(3)防治感染

防治感染在治疗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尤其在极期,应把控制感染放在治疗的首位。

(4)防治出血

放射病出血的原因主要是血小板减少,其次还有微血管和凝血障碍等因素。

(5)输血及血液有形成分

①输血:可补充血细胞,营养物质和免疫因子,刺激和保护造血功能;止血和抗感染输血时机;①白细胞低于1×109/L,或粒细胞低于0.5×109/L,或血小板低于(30~50)×109/L;②血红蛋白低于80g/L;③严重出血或病情严重,衰竭者,每次输入200~300ml,每周1~2次。

②输白细胞:输入白细胞后,病人血中白细胞数可暂时升高,输入后4~6小时达高峰,以后逐渐下降,所以输入白细胞不能提高外周血中白细胞数,可达到提高机体抵抗力,延迟和减轻感染的效果。

③输血小板:输入的时机为:白细胞低于1×109/L或血小板低于20×109/L;皮肤,粘膜出现出血;镜下血尿或眼底出血,一次输入血小板量为1011~1012个,血小板严重减少阶段需每天输一次,一般以输入新鲜血小板效果好,也可应用低温保存的同种异体血小板,切尔诺贝利事故治疗经验,中度和重度放射病人血小板数降至20×109/L,约在照射后14~18天,这类病人在血小板减少期约需输入5~6次血小板悬液,每次输入含血小板3×1011个的血浆300ml。

输血及血液有形成分,都要注意输注速度,避免加重肺水肿和脑水肿,为保证输注效果,最好选择HLA相合或半相合的供者,减少输注引起的免疫反应,对输注的血液或有形成分悬液,在输注前都需经15~25Gyγ线照射,除去其中的免疫活性细胞,减少输注后反应。

二、肠型放射病的治疗

肠型放射病多在1~2周死于脱水、酸中毒、败血症、中毒性休克等,因此首先应针对肠道损伤采取综合对症治疗,同时早期时行骨髓移植,待渡过肠型死亡期后,重点便是治疗造血障碍。

三、脑型放射病治疗

脑型放射病多死于1~2天内,急救的要点镇静、止痉、抗休克和综合对症治疗。发生抽搐时,用苯巴比妥、氯丙嗪等加以控制、呕吐、腹泻时,应予以止吐、止泻,针对休克,应予补液、输血浆,应用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恢压敏等升压药。

能预防或减轻放射损伤的药物称之为辐射防护剂(radioprotectant),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研究的药物很多,也筛选出了一些有效药物,但总的来说,还不尽理想,有的药物防护效价低,有的有效时间短,有的毒副作用大,使用受限制。

以上内容仅中华网独家使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为你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