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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倡议书(3)

“如今,物质已经不那么稀缺,再让别人多喝酒的逻辑方式已经发生变化,有些人还是出于热情劝酒,有些人就是纯粹的恶意,不管你能不能喝、愿不愿喝,就是希望你多喝。甚至还有些人会从劝酒中寻找征服感。”孟强说。

据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任超介绍,现代不文明劝酒行为多出现在强迫性喝酒的场合,即上下级间喝酒、男女性间的劝酒行为等。

“强迫性主要体现在劝酒者采用粗暴的语言和行为等直接方式,或借助个人身份等隐性间接方式迫使被劝酒者进行‘非自愿’饮酒。精心安排的酒席座位和巧妙的劝酒辞令无一不彰显酒局文化中赴宴者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所谓人情实为道德绑架,去除权力、职位、性别等词语的修饰,不文明劝酒行为本质就是地位不平等下强者对弱者的征服。”任超说。

不当劝酒行为最常见的法律后果是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共同饮酒过程中如果有人处于醉酒后的危险状态,其他同饮者应承担因过度劝酒、敬酒等先行行为所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可能转化为侵权行为。

2020年5月,上海一女子深夜到烧烤店撸串喝酒,几位男士上前搭讪并频频劝酒,凌晨4点该女子因酒精中毒殒命。2021年7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该女子自身承担醉酒死亡80%的主要责任,两名劝酒人分别承担12%及8%的赔偿责任,烧烤店对两名劝酒人赔偿总额承担50%的补充赔偿责任。

任超指出,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在饮酒过程中过度饮酒造成健康权的损害甚至死亡。此外,酒局参与者也负有对醉酒者酒后驾车的劝阻义务。同饮者如果放任被劝酒者驾车离开,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劝其酒后驾车,可能承担酒驾的行政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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