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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将卖假药者示众三日(2)

专人炮制在药品炮制中专设“收买药材所”,所用配方、制药按《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要求,由“修合官”负责实施,其他人不具备资格。

过程监督为避免造假,官药局制药、售药均由朝廷派文武官员和士兵负责监督管理,包括制药、售卖、护送整个过程。若药品囤积时间过长,超过保质期,就要及时进行毁弃处理,以保证药品功效。

严加惩罚为防止民间造假药冒充官药出售,惠民局与和剂局分别有“药局印记”和“和剂局记”四个字的大印,东、南、西、北四局也各自加盖上六字公章。皇帝曾下诏,若有人制造假药,伪造处方和官印,要依“伪造条例”法办:辨验药材官作假者、修合官制药不合格者免职;偷药、虚冒者以偷盗论罪;保管不善造成霉烂损失要负责赔偿。而对办药局有功之人则可提前晋升。

中药既有普通的常用药也有珍贵的细料,面对利益,管理者难免经不住诱惑,以次充好。南宋诗人刘克庄在《后村集》中记载了惠民五局卖假药的事件被民众举报查出后,朝廷下旨给予该局三名主要官员降职处分,给予涉事人员“磨勘两年”(相当于“留职察看”两年)的处分。

正如本文开头那位太守的判词所言,“其他犹可以作伪,惟药饵不可以作伪。”因为药作伪小则不治病,大则害人命,“其为害岂不甚大”,所以要严加管理与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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