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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尖锐湿疣的亚临床症状 孕妇*疱疹要如何进行治疗

什么是尖锐湿疣的亚临床症状

在人类瘤病毒感染的早期或尖锐湿疣边缘,看上去仍是正常的皮肤和黏膜,颜色正常,并不高于黏膜表面,但从组织学上进行观察,已有人类瘤病毒的病理改变,这种情况就叫做亚临床感染。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变成肉眼看得见的尖锐湿疣。

1、微小无蒂疣,主要见于、大外侧的皮肤干燥部位,常为单个或若干个,1-3毫米直径大小,常见病毒为HPV-16型,若皮损太小,常被忽视,应该用放大镜观察。

2、微小状隆起,可见于女阴前庭及内。一般多发,呈状或绒毛状隆起,或融合成颗粒状外观。病变泛发或局限,与HPV-6型感染有关。

3、外观正常的环状皮损,可见于,女性外阴、和子宫颈。早期用醋酸白试验才能看到,在放大镜下更明显。可能是HPV-16型感染所致。

孕妇*疱疹要如何进行治疗

母亲在妊娠期初次感染疱疹病毒后,*疱疹病毒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会引起胎儿畸形、胎死宫内;在妊娠的中晚期感染,则易导致流产、早产。另外,新生儿经分娩时,很可能会被疱疹病毒感染,引起新生儿播散性病毒感染,其死亡率*50%。即使存活,也多伴有智力发育障碍,为将来的生活带来困难。

孕期*疱疹可以传染给胎儿,因此要求对晚期妊娠有生殖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史或有可疑感染史的孕妇,应从妊娠34周起,每周作1次宫颈分泌物的疱疹病毒培养,连续3次阴性者方被允许经分娩,否则均实行剖宫产。

一般地说,胎儿在母体内的被感染率,依母亲是否初次发病或复发而不同。初次感染病毒的母亲,其胎儿被感染率为50%;如为疱疹复发的母亲,因胎儿能从母体获得抗疱疹病毒的抗体,其被感染率可降至8%以下。对于妊娠早期感染*疱疹病毒的孕妇,应根据患者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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