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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交钱,体检报告、健康证都能办(3)

王强所说的“肝五项”指的是乙肝五项检查,这是确诊是否患有乙肝的重要依据。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原卫生部曾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在各类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的检测并提供相关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尽管国家有明文规定,但不少用人单位仍然把乙肝项目的检测列为入职体检必备项目,求职者体检查出乙肝等传染病后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在北京一家国企担任多年HR的赵瑜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因担心乙肝具有传染性,违规要求入职者检测乙肝五项,让患有乙肝的求职者不得不选择找“枪手”代检,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并助长了体检代检的灰色行业。

除此之外,部分身患甲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求职者,想要从事餐饮行业,也会找“枪手”代检办理健康证。王强表示,办理健康证比入职体检容易,求职者担心影响入职的疾病多通过抽血检查,因此代检时只要抽血没问题,便可以顺利通过体检。

被问到体检时被发现怎么办,王强表示,查到就不做了,没有人会报警。他还透露,许多体检中心是营利性质,大多不会详细核对身份证。

代人体检涉嫌欺诈

“代人体检涉嫌欺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认为。他介绍,目前对这一行为尚未有明确的惩罚规定,实践中一旦被查出来,处理结果多为取消体检资格。在代替体检过程中,如果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的情况,行为人可能被追究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承担刑事责任。代检中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负责任及失职渎职等行为也可能被追究。

不过,在杨保全看来,遏止体检代检,治本之策在于消除就业歧视。如果没有就业歧视,求职者即使查出患有传染病,只要不影响工作,就能被用人单位接纳,那么求职者也就不需要用造假的方式来“蒙混过关”。

他建议,劳动和立法部门要通过及时立法、完善法规、严肃执法,进一步减轻、清除劳动就业歧视,特别是有关企业、部门和行业等隐藏的就业歧视体检项目。企业也应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需求,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就业歧视。(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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