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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流生育*如何领取?

上海妇科医院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是上海市人流定点医院,上海有资质正规人流医院,有计划生育需要可以到院就诊,上海妇科医院(周一~周日 08:30—21:00 节假日)正常接诊!

上海人流生育*怎么领取,妇女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直接在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生育妇女属于计划内生育

2.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注: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请人流生育*所需材料:

①生育妇女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③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④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⑤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还要告诉大家,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些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9个月,可以等待至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再申请待遇,这样生育生活*可由生育保险*全额支付,免于再向单位申请先行支付补足待遇。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需要,请网上预约挂号可享受免挂号费、优先就诊和绿色通道服务,上海市人流定点医院、上海妇科医院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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