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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检查 产科检查内容(2)

3、就医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满16周后,孕妈妈持劳动手册原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到所属区的社保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办理手续,你会拿到一个绿色的薄,用以产检及生产时挂账的。

4、医保卡、身份证。

5、曾经检查过的一些化验单、B超单,比如婚检、孕前检查的化验单,确认怀孕的化验单、B超单和病历本等(包括老公的化验单)。

6、如果曾经患过病或者有什么遗传病,曾经服过或正在服什么药,最好也要带上相关资料,比如病历资料、药物说明书等。

产科检查内容

产科高危门诊是一种针对于高危产妇而开设的门诊,主要是用来接待和治疗各种高温产妇的,比如说低于十八岁的孕妇、高于35岁的孕妇、体重过轻或者是过胖的孕妇、有异常妊娠史的孕妇、胎盘功能不良的孕妇等,都属于高危产妇,都可以就诊产科高危门诊。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产科高危门诊的相关知识。

一、高危妊娠门诊服务范围

(1)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孕妇身高不足140厘米,体重不足40千克或超过85千克。

(2)既往孕妇有异常妊娠史,如流产、输卵管妊娠、早产、死胎、死产、难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等。

(3)孕妇此次妊娠并发症,如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过期妊娠等。

(4)孕妇患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急性病毒性肝炎、贫血、肺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阑尾炎等。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难产)的因素,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双胎妊娠,骨盆狭窄或畸形、软产道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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