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红斑狼疮各类型中为严重的一型。绝大多数患者发病时即有多系统损害表现,少数病人由其他类型的红斑狼疮发展而来。部分病人还同时伴有其他的结缔组织病,如硬皮病、皮肌炎、干燥综合征等,形成各种重叠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临床表现多样,错综复杂,且多较严重,可由于狼疮肾炎、狼疮脑病及长期大量使用药物的*而危及患者生命。
4.深部红斑狼疮又称狼疮性脂膜炎,同样是中间类型的红斑狼疮。皮肤损害为结节或斑块,位于真皮深层或皮下脂肪组织,其大小、数目不定,表面肤色正常或淡红色,质地坚实,无移动性。损害可发生于任何部位,常见于颊部、臀部、臂部,其次为小腿和胸部。经过慢性,可持续数月至数年,*后遗留皮肤萎缩和凹陷。深部红斑狼疮性质不稳定,可单独存在,以后即可转化为盘状红斑狼疮,也可转化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或与它们同时存在。
5.新生儿红斑狼疮,表现为皮肤环形红斑和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有自限性,一般在生后4~6个月内自行消退,心脏病变常持续存在。
药物性红斑狼疮主要表现为发热、关节痛、肌肉痛、面部蝶形红斑、口腔溃疡,可有浆膜炎。ANA(抗核抗体)、抗组蛋白抗体、抗ss-DNA(单链脱氧核糖核酸)抗体等可为阳性。停药后逐渐好转,病情较重者可给予适量糖皮质激素。
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粪常规检查,免疫学检查,皮损的病理检查等。
盘状红斑狼疮(DLE)主要根据皮疹特点及皮肤病理检查。有条件者可做免疫荧光带实验、自身抗体检查等以帮助确诊。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诊断主要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三方面综合确定。目前一般采用美国风湿病学会1982年修订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诊断标准。患者具有11项标准中4项或更多项、相继或同时出现,即可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