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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组织肉瘤的治疗方法(2)

(2)近距离后装置入放疗:主要用于肿瘤附近有重要的血管神经等组织,无法切除干净,或切除后无修复重建条件者。方法是,肿瘤切除后,将内径1mm的尼龙管等距离平行排列在病床上。术后4~7天内置放射性铱,剂量42~45Gy,4~6天给完,6天后除去施源器。2~3周后切口拆线,追加外照射20~30Gy。Brennan等通过对1600例软组织肉瘤的多种形式治疗的分析认为,四肢软组织肉瘤应用组织间照射可以减少局部复发率,HG肿瘤有效。

(3)术后放疗:切口愈合后施行,剂量65~70Gy,临床应用广泛。一般认为,术后放疗的主要优点是对肿瘤的病理类型、恶性侵犯程度有了充分了解,利于方案的制订,并且剂量可以集中进行。主要缺点是手术破坏了放疗区血供,致肿瘤细胞乏氧,降低了放疗的敏感性。外照射对LG和HG肿瘤都有效。

3、化学治疗

化疗作为全身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软组织肉瘤临床应用日渐增多。不同的化疗方案,反应率也不同,较理想者可达40%~57%。虽然也有对软组织肉瘤化疗持反对意见者,但总的评价是加入辅助化疗的疗效优于单一手术,辅助化疗对延长生存期有益,有利于减低局部的复发率。

(1)常用药物:软组织肉瘤化疗,主要选择了单药疗效较好者。其中包括ADM(表柔比星、吡柔比星)、环磷酰胺(CTX)、达卡巴嗪(DTIC)、异环磷酰胺(IFO)、长春新碱(VCR)、放线菌素D(ACD)、DDP等,反应率在20%左右。近年来经筛选,认为ADM、达卡巴嗪(DTIC)和异环磷酰胺(IFO)效果最好。临床真正使用单药者较少。

(2)联合用药:几种药物联合应用是临床化疗常用方式。ADM、异环磷酰胺(IFO)和达卡巴嗪(DTIC)联合应用,是近年来的较好方案。Demetri等统计的剂量和疗效的关系可以借鉴(表1)。

(3)化疗的适应证:到目前为止,对化疗的确切的、绝对的适应证未确定。临床经验分析,横纹肌肉瘤(特别是胚胎型)、脂肪肉瘤(黏液型)、滑膜肉瘤(上皮型)、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软组织骨肉瘤和软组织尤文肉瘤等对化疗的反应率较高。也有的作者统计,化疗仅对Ⅱ、Ⅲ期,肿瘤直径在5~10cm有效,直径小于5cm者无需化疗,大于10cm者一般剂量难以阻止远隔转移的发生。临床经验,组织学分级为G2、G3者,都应考虑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