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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重症肌无力的治疗方法

一、治疗

1、药物治疗

(1)抗胆碱酯酶药物:是治疗本病最主要的药物。此类药物能抑制乙酰胆碱酯酶,减少乙酰胆碱的破坏,增加乙酰胆碱与AChR的结合,从而提高神经肌肉的兴奋性,达到改善症状的目的。目前常用的药物有3种:新斯的明(neostigmine)、溴吡斯的明(pyridostigmine)及安贝氯胺(mytelase)。新斯的明片一般用量是15~45mg,3~4次/d,作用时间较短,过量易出现腹痛、腹泻等毒蕈碱样副作用,同时服用适量的阿托品可减轻上述副作用。此药主要适用于初期轻症病例及急性加重病例,可与其他抗胆碱酯酶药物合用。溴吡斯的明每次服用量为60mg,3次/d,此药作用时间较长,副作用也较轻,对上睑下垂延髓肌麻痹效果好,安全范围大。安贝氯胺作用时间长,安全范围小,易引起蓄积中毒,宜小剂量开始,常用于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每次服用量5~10mg,3次/d。应用上述药物至病情稳定缓解后,可酌情减量或完全停用。

此外,可用0.5%及1%溴化双斯的明作为点眼用,为治疗本病上睑下垂的首选药物。为了增加抗胆碱酯酶药物的效果或减少抗胆碱酯酶药物的用量,可联合应用麻黄碱、胍乙啶(guanidine)、螺内酯(spironolaction)等药物,这些药物有增加神经末梢游离乙酰胆碱的作用,但与抗胆碱酯酶药物相比,作用较弱。钙剂能保持细胞内的钙离子浓度,在联合用药中效果最好。另有一大类药物,包括突触受体竞争剂、肌膜抑制剂与呼吸抑制剂,如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抗心律失常药和一些抗生素类(尤其是链霉素族)药,有类似箭毒样作用或镁的作用,能抑制乙酰胆碱,在应用抗胆碱酯酶药物时,应禁用。

(2)皮质类固醇药物:目前广泛应用于全身型和眼肌型重症肌无力的治疗。国内有人应用泼尼松大剂量疗法治疗眼肌型重症肌无力8例,治愈6例,2例显效。眼睑下垂于治疗后6~18天开始好转,眼球运动障碍18~26天消失。上睑下垂一般治疗后5~14天改善,眼球运动障碍2~5周改善或消失。崔国义报道43例,治愈和基本治愈35例,占81.4%,复发8例占22.9%。皮质类固醇治疗重症肌无力的机制为:①纠正胸腺免疫功能的异常;②抑制胸腺生发中心的形成;③改善受胸腺调节的淋巴细胞的免疫功能;④抑制血清中运动终板抗体的产生;⑤促进神经肌肉接头处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改善神经肌肉的传导功能。实验证实了糖皮质激素可使胸腺细胞核固缩、深染、核裂。通过糖皮质激素受体(CGP)的作用,影响胸腺细胞周期相关蛋白的合成,进而诱导免疫细胞凋亡,胸腺萎缩,造成免疫功能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