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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力异常性难产应该怎么办-产力异常如何分类?

俗话说,“十月怀孕,一次分娩”,生孩子是每个年轻女性都需要面对的重要生活经历。分娩能否顺利取决于分娩的三个要素,即产能、产道和胎儿。其中,产能贯穿整个分娩过程,起着重要作用。那么,如何处理产能异常和难产呢?让我们一一解释一下!

产能异常分为子宫收缩乏力产能异常和子宫收缩过强产能异常。如果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力异常,一般属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此时,我们可以通过内部诊断或肛门诊断来明确子宫口扩张和胎儿暴露的下降,以便及时发现是否有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如果没有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排除胎儿窘迫的问题,应以适当的方式增强子宫收缩力。若发生在第一产程,则会导致潜伏期延长,活跃期停滞。对于潜伏期子宫收缩乏力,导致潜伏期延长,我们可以使用强镇静剂抑制收缩,如沙替啶肌注射,可以让孕妇充分休息,充分休息后,分娩过程可以进入活跃期。若不能达到理想的宫缩强度,可采用人工破膜促进产程进展!人工破膜后,胎先暴露下降,使胎先暴露直接接近子官下段和宫颈内口,反射导致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如果人工破膜后子宫收缩力没有明显增强,此时需要考虑使用子宫收缩剂来增强子宫收缩力。一般来说,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是很常见的。临床上,使用收缩静脉滴注来增强子宫收缩力是很常见的。在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必须监测胎心率,判断是否有头盆不称。应采用最小浓度,逐步调整滴速,以期达到理想的促进子宫收缩力的效果!对于不敏感的人,缩宫素的剂量需要根据情况逐渐增加。如果第二产程发生子宫收缩乏力,无头盆不称,应静脉滴注子宫收缩,加强子宫收缩,引导产妇配合子宫收缩屏气;此时母子状况良好,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自然分娩,必要时阴道助产;如果上诉后产程进展不明显或胎儿窘迫,需要及时改变分娩方式,进行剖宫产。如果第三产程发生子宫收缩乏力,需要预防产后出血。一般来说,胎肩分娩后注射收缩素可以有效预防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如果是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可以注射强镇痛剂,如哌替啶100毫克或吗啡10毫克肌肉。在这种情况下,应严禁使用收缩剂。若使用镇静剂后宫缩仍不协调,应及时进行剖宫产终止妊娠。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诉或产程中出现强直性子宫收缩或子宫痉挛性狭窄环时,要警惕子宫破裂!此时,应立即停止阴道操作和宫缩剂的使用,立即吸氧。同时,应立即使用宫缩抑制剂特布他林或硫酸镁,必要时可使用哌替啶。如果宫缩不能缓解,或病理缩复环,阴道分娩不能在短时间内进行,则需要立即剖宫产终止妊娠。

综上所述,产能异常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需要及时正确处理,避免延误机会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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