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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收款码来了!你关心的这些问题有答案

在北京一家超市入口处,居民杨奶奶用手机扫了扫商家二维码,给小孙女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隔壁照相馆,咔嚓一声,女大学生拍下证件照,通过商家打印好的二维码扫码完成了支付。

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分别发布公告,对优化条码支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其中新设的“个人经营收款码”引起广泛关注。

自由选择,体验不变

为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去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通知》定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支付协会提出了行业自律建议,专设“个人经营收款码”,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于3月1日起提供个人收款码升级邀约服务。

什么样的商户需要由个人收款码转为个人经营收款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鼓励和引导“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用户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但绝非强制性的“一刀切”,绝大部分用户不受影响,特别是零星销售自己生产的季节性农副产品或自身手工小商品的乡镇居民、城市地摊流动商贩等用户基本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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