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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晕类型如何判断?

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弓着腰扶着额“晕起来不知所以然”者比比皆是。眩晕症在我国的患病率已然不是一个小数目,那么如何在眩晕症发作早期就能快速的识别病症类型,达到早识别早治愈的目的呢?下面我们就请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眩晕病防治中心副主任张增向我们介绍一下如何鉴别外周性眩晕和中枢性眩晕。

从医学角度上来讲,我们往往把眩晕症分为外周性眩晕和中枢性眩晕两大类。依据病症的严重情况,我们又会把中枢性眩晕称为恶性眩晕,这是一种对人体的生命安全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病症类型,那么对于这类病症,我们在诊断上就要“抢时间”,让患者用最少的时间就能达到最精准化、专业化的诊治。另外一种是目前患病率比较高的外周性眩晕,它是指外周平衡器官或在它的通路中发生的疾病所诱发的眩晕,由于这类病症对人的生命威胁相较于中枢性眩晕而言比较小,所以我们也称它为良性眩晕。

作为一名眩晕科医生,首先要判定的就是就诊患者属于中枢性眩晕还是外周性眩晕,而根据临床经验,一般会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判定:

一、年龄因素

年龄作为衡量身体素质的标准之一,在判断患者病症类型上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如果是高龄患者出现眩晕症状,那么根据以往的临床经验,高龄患者出现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相较于年轻患者来说会高很多,因此在判断上会往中枢性眩晕方向多加考虑,那么对于年轻人来说通常会往外周性眩晕方向多进行考虑。

二、发病时间

从症状持续时间看,持续数秒钟一分钟内的,以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最常见;持续数分钟的,以前庭性偏头痛最为常见;持续半小时到数小时的,以梅尼埃病、听神经病或前庭性偏头痛等疾病比较常见;像是持续数天不缓解的多半为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如脑血管病、肿瘤、脱髓鞘病等,即我们所说的中枢性眩晕。

三、发病症状

如果患者在眩晕症状发作时,伴有恶心呕吐、大汗淋漓等迷走神经系统反射敏感症状,那么这类病症很大程度上属于外周性眩晕;如果临床症状不是很严重,但眩晕持续发作时间又较长的话,这样我们一般会多加考虑为中枢性眩晕。

四、耳部症状

患者在眩晕发作时,是否有伴有耳部症状也是我们判断眩晕类型的一个标准之一,比如说听力的改变、耳朵是否感到耳鸣、耳堵、耳闷等症状,一般来说伴有这种耳部症状的病症多半属于外周性眩晕,不伴有此种症状的多半属于中枢性眩晕。

五、眼球震颤

外周性的眩晕眼球震颤多半是水平性或水平旋转性的,有的眩晕会依据体位的改变有不同方向的水平眼震;而中枢性的眼球震颤多半都是单纯垂直性或单纯旋转性的,当出现单纯垂直性或者单纯旋转性眼震时,我们就要高度怀疑这个患者是否为中枢性眩晕了!

六、影像判断

在判断眩晕类型的时候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标准就是影像学判断,它作为一种辅助性检查,可以直接帮助患者判断是否有脑部的占位,脑卒中、脑梗死、缺血性改变或者血管的畸形,通过这种直观的影像来做出一个大致的判断,帮助我们患者及时跟进相应的检查,从而获得更为精准化、专业化的治疗方案。

的确,诱发眩晕症状的病因复杂多变,严重程度亦有所不同,这也就预示着对眩晕科医生的专业能力、临床经验有着更为严苛的要求,因此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眩晕病防治中心副主任张增建议大家,当患者在发现眩晕问题时,切忌随便求医,一定要去眩晕科做一个专业的筛查,从而能够获得一个快速有效的治疗方案。

山东省眩晕病防治中心

山东省眩晕病防治中心是省卫健委批准成立的我省首家眩晕病专业诊治机构。中心设有7个专业学科,拥有国际一流的前庭功能检查设备,拥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诊疗专家。在眩晕诊治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性工作,拥有多项首创及领先的防治技术,是国内外规模最大、学科分类最全的眩晕病诊治中心之一。

特色诊疗技术:

全面的前庭功能检查:良性阵发性的位置性眩晕(BPPV)的规范化综合治疗;梅尼埃病的阶段治疗;前庭神经炎的精准治疗;儿童眩晕病的防治;前庭康复治疗;眩晕的外科治疗。

专家简介:

张增

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眩晕病防治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中国听力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山东耳鼻喉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医师协会山东耳鼻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耳鼻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听力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专业领域:眩晕病学/眩晕外科学

诊疗范围:内耳疾病/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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