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栓塞综合征有哪些症状?

脂肪栓塞综合征临床表现差异很大,Sevitt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即暴发型、完全型(典型症状群)和不完全型(部分症状群或亚临床型),不完全型按病变部位又可分纯肺型、纯脑型、兼有肺型和脑型两种症状者,其中以纯脑型最少见。

一般病例可有4h~15天的潜伏期(平均约为46h),临床出现症状时间可自伤后数小时开始至1周左右,80%的病例于伤后48h以内发病。

一、暴发型:伤后短期清醒,又很快发生昏迷、谵妄,有时出现痉挛、手足搐动等脑症状,可于1~3天内死亡,由于出血点及肺部X线病变等典型症状不完全,临床诊断困难,很多病例尸检时才能确诊。

二、完全型(典型症状群):伤后经过12~24h清醒期后,开始发热,体温突然升高,出现脉快、呼吸系统症状(呼吸快、啰音、咳脂痰)和脑症状(意识障碍、嗜睡、朦胧或昏迷),以及周身乏力。症状迅速加重,可出现抽搐或瘫痪;呼吸中枢受累时,可有呼吸不规则、潮式呼吸;严重者可呼吸骤停,皮肤有出血斑。

三、不完全型(部分症状群):缺乏典型症状或无症状,不注意时易被忽略,这类病人如处理不当,可突然变成暴发型或成为典型症状群,尤其在搬动病人或伤肢活动时可以诱发。

多数脂肪栓塞属于不完全型(部分症状群),仅有部分症状,病情轻微,又可分为以下四型:

1、无呼吸症状者:脑症状较轻微,病人仅有发热、心动过速及皮肤出血点,可有动脉氧分压下降。

2、无脑及神经系统症状者:主要为呼吸困难、低氧血症、发热、心动过速及皮肤出血点等。

3、无明显脑及呼吸症状者:主要表现为皮肤出血点、发热、心动过速,其中出血点可能是引起注意的要点。

4、无皮肤出血点者:最不易确诊。

四、Gurd归纳脂肪栓塞临床诊断,分为主要标准、次要标准和参考标准。

1、主要标准:皮下出血;呼吸系统症状及肺部X线病变;无颅脑外伤的神经症状。

(1)皮下出血

可在伤后2~3天左右,双肩前部、锁骨上部、前胸部、腹部等皮肤疏松部位出现,也可见于结膜或眼底,伤后1~2天可成批出现,迅速消失,可反复发生。因此,对骨折病人入院数天内应注意检查。

(2)呼吸系统症状

主要症状为呼吸困难、咳嗽、咳痰(经常有血性),但湿性啰音不是特有症状。典型肺部X线可见全肺出现“暴风雪”状阴影,并常有右心负荷量增加的影像。但这种阴影不一定都能发现,而且如无继发感染,可以很快消失。因此,对可疑病例,可用轻便X线机反复检查。

(3)脑症状

主要表现为头痛、不安、失眠、兴奋、谵妄、错乱、昏睡、昏迷、痉挛、尿失禁等症状。虽很少出现局灶性症状,但偶然可有斜视、瞳孔不等大及尿崩症等。因此,当有些骨折病例出现难以解释的脑症状时,应怀疑脂肪栓塞。

2、次要标准:动脉血氧分压低于8.0kPa(60mmHg);血红蛋白下降(10g以下)。

3、参考标准:心动过速和脉快;高热;血小板突然下降;尿中出现脂肪滴及少尿;血中出现游离脂肪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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