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恶性淋巴瘤的治疗方法(2)

胃恶性淋巴瘤可引起较严重的并发症,如梗阻、出血及穿孔等,若不能根治切除,也应争取作姑息性切除;对不能根治病例的姑息性切除成功率约为50%。姑息性切除术不但有助于防止或解除并发症,而且其残留的转移瘤有自然消退的可能。亦有报道在姑息性切除术后辅以放疗,部分病例仍可获长期生存,因此对胃恶性淋巴瘤的姑息切除手术应较胃癌更为积极。对已不能施行姑息切除的病例,术中可将肿瘤定位后,予以术后放疗,也常获得一定的疗效。淋巴结转移是胃淋巴瘤的主要转移途径,约占50%,因此在根治手术中应注意对应区域淋巴结的清除。

2、放射治疗:鉴于淋巴瘤对放射的敏感性,通常将放疗作为手术切除后的辅助治疗或作为对晚期病变不能切除时的治疗。关于手术后放射治疗的价值,人们意见不一,有些学者主张放射治疗只限于不能切除的病变及术后残留或复发的肿瘤。而另一些学者则坚持认为不论肿瘤或淋巴结转移与否都应接受术后放射治疗,理由是外科医生术中不可能正确估计淋巴结有无转移或淋巴结转移的程度。总之,放疗成功的前提是需要精确的病灶定位及分期。一般照射剂量为40~45Gy,肿瘤侵犯的邻近区域照射剂量为30~40Gy。

3、化学治疗:原发性胃淋巴瘤有别于胃癌,其化疗之敏感性已众所周知。化学治疗可作为术后辅助治疗的一种手段,以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疗效。通常对恶性淋巴瘤采用联合化疗的方法。较常用且有效的联合化疗有MOPP、COPP及CHOP等方案。近年来,临床或临床实验性治疗所启用的联合化疗方案亦相当多,除MOPP等方案外,主要有ABVD、CVB、SCAB、VABCD、M-BACOD等。据报道均获较高的5年生存率。

化疗前,应在全面了解分析疾病的病理类型、临床分期、病变的侵犯范围及全身状况等基础上,制订一个合理的治疗方案,以增加疗效,延长缓解期和无瘤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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