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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多久一次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上海登记结婚要带什么东西,相关人士表示,结婚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根据法律规定是要做好相关的资料准备的,这样才能够给自己更美好的登记过程。那么有哪些东西需要带可以看看下面的材料。

上海登记结婚要带什么东西

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每对新人提供以下材料,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婚姻登记。

一、办理《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男女双方都应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指定的卫生机构经行婚前健康检查,办理《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但因为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原因,此项规定暂时仅限于大中型城市等经济发达区域。

二、结婚双方在办理婚姻登机前需携带以下证件、证明。

1、个人居民身份证。若遗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开具相关证明。

2、男女双方户籍证明。一般携带标有自己姓名的户口本,若遗失可补办或找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作者、离职员工由工作单位出具;无业、待业者由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自由职业者、个体户还需提供个人劳动手册或营业执照。

4、男女双方2寸彩照各3张。需为近期证明免冠,且照片颜色统一。一般婚姻登记机构都会提供相关的摄影服务。

5、有离婚记录者携带《离婚证》。《离婚证》遗失可找原出具机关出具离婚证明。

6、《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此项规定暂时限于大中型城市等经济发达地区。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领取结婚证需满足法定条件:双方均无配偶申请人必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的申请;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几种

一提起职业病都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被职业病困扰着,职业病顾名思义其实就是由于自己的工作性质引发的身体健康异常的一种疾病,职业病的种类是非常多的,不同种类的职业病对人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如果想要诊断职业病的话,是需要遵循以下诊断原则的。

1.职业史:详细询问职业史,包括接触职业危害的种类、生产流程、工种、工龄、接触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接触时间、连续或间断接触、环境条件及防护措施等。通过职业史的询问,对接触执业危害情况有一初步概念。

2.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主要调查内容是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执业危害因素及其对接触者可能产生危害的方式等。主要了解历年来工作环境中有害物质或有害物理强度的测定资料、相应的防护措施、健康监护执行情况等。

3.病史:详细询问现病史,包括从起病开始直至目前的发病情况、性质、程度、发展及治疗经过等。应注意症状的发生、发展与工作的关系,并了解工作后有无发生工伤与生产性事故等。既往史、个人史、婚姻使、家族史等都按全科住院病史要求询问,并记录烟、酒及其他嗜好。

4.体格检查:按常规要求系统地做好体格检查,并根据患者所接触的职业因素对机体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病史中提供的主要症状重点进行检查。对阳性体征必须结合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方可正确评价其临床意义及其与疾病主要诊断的关系。

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原因

1、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不少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的规定进行管理,甚至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劳动者不了解职业病的危害,不了解专家拥有职业卫生的权利,不了解职业性体检、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的程序。

2、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一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缺少必要的防护设施;强迫劳动者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超强度、超时劳动;以种种借口解雇可能患有职业病或已患职业病的职工;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

3、一些用人单位用种种手段逃避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如一些单位以承包的方式转移职业病危害;大量使用农民工和临时工;不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不如实安排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性体检;频繁更换在职业病危害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4、转嫁职业病危害。许多企业将职业危害大的工种外包给包工头或农民工(如车辆厂将去锈工、油漆工转包给服务公司;水泥厂的包装搬运工作外包给搬运公司;船厂的电焊工外包给不具备防护能力的民营企业),以此逃避对工人的健康监护和对作业现场的环境检测。

5、职业卫生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欠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普遍缺乏即懂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人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数量少,而且分布不均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等,也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6、源头控制不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不到位,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及卫生审核工作管理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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