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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的临床症状有哪些? 患有精神分裂症有哪些危害

精神病的临床症状有哪些?

精神病的临床症状有哪些?

症状性疾病是多个基因缺失或重叠导致的丘脑和大脑功能障碍,导致患者的感知、思维、情绪和行为异常。常见的精神疾病有很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情绪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精神疾病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大部分心理健康生于青春期,有的间歇性发作,有的持续进展,逐渐慢性化,致残率高,难以履行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但是,如果提供早期发现和及时的医疗,患者可以在药物的帮助下勉强生活、学习和工作。南京精神病鉴定中心。

《精神卫生法》立法工作的学者卓秦晓先生说:所谓杀害精神病人不违法,其实是人们理解的一个误区。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才可以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精神病人在没病的时候,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致病因素很多:大部分精神病人都有出生缺陷、先天遗传、性格特征、躯体因素,其中器质性因素是一小部分。

精神疾病患者的异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性格改变。变得与平时不同,如孤僻、不愿见人、经常发呆、独自大笑、悲观厌世、对人冷漠、对事物兴趣降低、整天疑神疑鬼、情绪多变、对他人有敌意、无缘无故发脾气或神经恐惧、长期回避社交和工作等。

2.异常行为。行为风格变化明显或不可理解。比如长时间照镜子,整天不洗脸不梳头,工作能力就会下降,睡眠昼夜颠倒。你喜欢靠墙走,穿奇装异服,不想做家务,所以不能纠缠人和事,整天躺在床上,打理生意,无故摔东西或者摔东西,收集杂物,赃物等等。南京精神病鉴定中心。贵阳精神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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