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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乳腺癌是怎么引起的?

近30年来,有关乳腺癌病因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在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进展,但迄今为止,其病因尚未完全弄清,各种危险因素在乳腺癌发病中的作用仍在探索中。研究乳腺癌及其相关因素,目的是寻找发病原因,提示高危因素,监护高危人群,以期做到三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干预控制,为乳腺癌的预防和治疗开辟新的途径。

尽管目前对乳腺癌病因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但对其危险因素已逐渐有了较多的认识。乳腺癌发病为多种因素,任何单一因素均不能解释乳腺癌的发病原因,乳腺癌可能是多种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综合作用的结果。多数学者认为,下列因素可能与乳腺癌的发病相关。

1、月经和婚姻:月经初潮年龄早是乳腺癌的重要危险因素,认为初潮年龄在12岁以前者,比13岁以后者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可增加4倍以上,通常认为初潮年龄迟一年,则乳腺癌的危险性可减少约20%。初潮年龄则与儿童的营养、饮食有密切关系,营养得到改善,月经初潮年龄将逐渐随之提前,这可能与乳腺癌发病率上升有关。另外月经周期长短反映了人一生中所经历激素水平的变化次数,月经周期短、变化次数多,乳腺受雌激素刺激的次数也多,则乳腺癌发病的危险性就越高。

绝经年龄晚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有人统计45岁绝经者比55岁绝经者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减少50%。绝经前,乳腺癌的危险性大,而绝经后乳腺癌的危险性较小,绝经后仅是绝经前患乳腺癌的1/6。人工绝经后乳腺的乳腺癌的发病率降低。更年期长和月经不规则时间长的妇女,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大。

经研究得知,初潮年龄小,绝经年龄晚,行经年数长为各自独立的乳腺癌危险因素。未婚是乳腺癌的危险因素,事实表明,未婚女性、结婚晚和婚后持续时间短的女性,乳腺癌的发病率均高。